(Feb 25, 2012)
這兩週的長跑都從白天跑到黑夜下午看到排排站的海鷗忍不住停下來拍了一張
也跑了四個月了。想想去年暑假,甚至更早,跑個10分鐘就喊要回家,跑完25分鐘就會發脾氣。現在3 miles 算是小跑,5 miles才覺得有練習,長跑沒有8 miles都覺得不是長跑。昨天發現10 miles已經可以在1小時55分內跑完。雖然小時候爸爸叫我跑操場十圈或是騎著野狼遛女兒,但是我從來沒有在跑步上有什麼驚人的表現。短短四個月可以進步這麼多,讓我深深體會人的潛力真是無窮的。只要下定決心,事情是做得到的。
大衛老闆問我為什麼?
因為看著自己可以達成目標,而讓自己相信在混亂盲目的未來,我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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