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pril 07, 2010

幸福的瞬間 -- 頂呱呱巴爾地摩分店


昨天紐約時報上報導現在人把食物先拍下來才動叉子。聽起來的確有點好笑,但是偶爾我也這樣。

最近有點想台灣。週日去H-Mart買菜的時候,小綠眼說他想吃鹹酥雞和雞排很久了,當然還有甜不辣、雞血、巴拉巴拉...我說那晚上炸雞排好了。他有點不可置信,因為我多半討厭炸東西。用得我都是油,又很熱。但是我偷偷承認前陣子我也想吃,所以才會上youtube看怎麼做。

雞排是豆腐滷口味。美時家大衛給的豆腐滷,小綠眼加了兩塊。
醬油一匙
鹽 一匙
胡椒
蒜頭 切碎
雞大腿肉 去皮,修整齊 拍(連接骨頭的那面、保持黏皮的那面完整)

醃製 (記得放入冰箱)

取出 拿一顆蛋黃加入

準備太白粉(玉米粉)、麵包粉、炸油、瀝油器具

肉沾太白粉 放置五分鐘 接著把多餘粉用掉 放到麵包粉中 繼續放著

用比較厚的鍋子,較容易控制油溫
加熱 溫度測試--> 筷子插入後有些微泡泡 (維持此溫度的方法 --> 使用中火)
放入肉-->不要動他,等一面好了再翻面
翻面 變色後拿起 --> 肉已幾乎已經算熟
全炸完第一回後

開大火 油溫測試--> 看他很熱(但是不要冒煙。注意︰任何時候冒煙就馬上「關火」,因為放進去就焦掉了)

放入肉,炸至金黃,高溫可逼出多餘的油,所以要起來再關火。油溫一旦下降油就會被肉吸回去。

瀝油


薯條
削皮
切塊
將剛才的蛋白加入剩下的醃料
裹一裹
調太白粉水(濃稠)
加入用雞排剩下的麵包粉
加入將剩下醃料和蛋白
薯條丟進去

油溫 --> 筷子小泡泡
薯條放進去 --> 不要動他,等待粉包住薯條
可攪動
變色+熟後 拿起

大火 --> 金黃

討論︰
1. 肉汁被包住,肉嫩,入味。
2. 油溫控制,買一支溫度計或是仔細觀察。火太大會焦掉,火太小會炸到乾掉。
3. 一直翻動不會比較快好,但是會讓他變醜。




外面已漸漸天黑。微風從窗戶吹進來。感受到遲來的幸福。飯後倒垃圾順便散步一圈,對面的商場燈亮著,復活節店家都關門。
去年的這時候,我正在等待學校消息和為了結婚的事情上演的拉鋸戰。
一年就這樣的過了。

小綠眼因為對於炸物有深深罪惡感,所以他說一年一次就好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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